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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办法[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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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04-0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决定从2015年起对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开公平”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我省调整高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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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2019-04-0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自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实施以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在促进中学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特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决定从2017年起,我省学考增加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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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04-0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决定从2015年起对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开公平”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我省调整高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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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2019-04-0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自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实施以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在促进中学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和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特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决定从2017年起,我省学考增加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由考生自愿选择报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